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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市的肖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委托海航天天快递公司托运液晶电视机,途中屏幕破损,遭收件人拒收后仍留在快递公司。律师提醒,大部分快递公司对易碎物品并不予赔偿。
18日,肖先生花1600元网购了一台12寸液晶电视机,因无法显示图像,他便委托海航天天快递公司寄回商家。21日,广州番禺的商家致电表示,电视机显示屏破损,他们拒绝签收。为此,肖先生多次电联快递公司,“对方既不赔偿,也不寄回来”。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海航天天快递番禺分公司。工号2087的接线员称,对于易损物件,快递公司“保丢不保碎”,为此,在接收物件时,快递员会询问发件人是否仍要托运。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物件在托运途中破损,快递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其最后表示同意将物品寄回肖先生。
对此,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行提醒,对于电脑等易碎品,大部分快递公司对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引起的运输过程造成的损坏并不予以赔偿,一些快递公司甚至只承保遗失、不承保破损,在寄件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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