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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张女士委托杭州耀邦运输有限公司运送一批小型工艺品,收货方是分布在全国不同省市的一些店铺,约定运费到货支付。发货后一两天,部分店铺陆续收到了货物,张女士却发现运费高出自己的预计。她列举了手头几张已经到货的运单,基本上每单都是4小件货物:“到福建武夷山的,140元;到义乌的,110元;到温州的,100元;到宁波的,90元。这些运费大约是普通物流公司收费的两倍。”
张女士就运费问题向耀邦运输公司提出了质疑,对方的解释是将她的货物交给了别的物流公司运输,导致运费有所增加。“耀邦运输公司称这是员工私自走单的行为,并答应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我,可后来又说找不到是哪个员工做的,就不再处理这件事情了。”张女士说,她认为这应该不是员工个人的行为,她电话联系耀邦运输称要发货后,上门取件的工作人员就表示自己是其他物流公司的,受了耀邦运输的委托来收件。
张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通过耀邦运输发货,以为物流公司的报价应该都差不多,也就没有和耀邦运输谈运费问题,但耀邦运输在完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将她的货物转交其他物流公司运输,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应该由她来买单。她要求耀邦运输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自己。
耀邦运输:有的线路没有开通
委托其他物流公司运输
记者联系了杭州耀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邓经理表示,张女士提交的22张运单中,有一部分线路是耀邦运输没有开通的,所以他们才委托了别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要接受别的物流公司的报价,也要将他们在一些参与环节上的成本计算在内,费用就相对较高了。
物流公司相互之间“转件”并不罕见,也未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承运方要“转件”,应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耀邦运输有无做到这点,邓经理并未表态。“张女士下单前,我们问过她:要不要先看一下我们的线路和报价,她说不用了,只要不是太过分就可以了。这样就算她是接受了我们的价格。”邓经理说,在保本的前提下,他们可以给张女士退回部分运单的费用,但是张女士此前提出要每一单都退费,已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他无法同意。
对于邓经理的回复,张女士仍不能完全接受,但同时承认自己也有疏忽,在下单前没有足够了解情况。记者建议在张女士的货物全部送达后,双方再进行清算,由耀邦运输自行运送的货物运费不变,而耀邦委托其他物流公司运送的货物,也要依照耀邦自行运输的收费标准,将差价退还给张女士。对此,张女士和邓经理均表示接受到货结算时才发现运费是普通物流公司收费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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