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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在从事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时,会涉及到哪些具体工作?没有做好监管工作,会给企业带来哪些风险?物流企业如何做好供应链金融监管工作?
视点1:化解风险须从多方面入手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在诸多金融服务产品中,发展供应链金融不仅可以缓解物流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同时还能给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即商业银行、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以及物流企业等带来共赢效果。然而,由于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导致其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也是多种多样。
主要风险表现在,商业银行把融资企业交付给银行的抵押物转交物流企业代为保管,但是,一旦把质物交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之后,银行就可能会减少对质物的市场信息、价格、所有权信息等方面的了解。
这时,质物的信息在第三方物流企业方面就会了解的很多,由此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物流企业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利于银行的举动,如个别物流企业会串通需要融资的企业向银行骗贷;监管企业不尽职尽责,造成了抵押物质量不符和货物数量缺少丢失等情况。此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如果缺少严格的监控管理,还可能会导致核心企业的道德风险。
事实上,供应链金融中所涉及的风险问题还很多。然而,如何有效地控制风险,将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鉴于供应链金融灵活、复杂的特点,笔者认为,化解供应链金融的潜在风险,应该从多方面入手: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无论是银行机构,还是物流企业,都要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比如,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的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银行要加强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资信调查核实制度、信用动态分级制度等,从根本上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行为而产生的风险。
强化整个供应链相关授信主体的综合准入管理。供应链金融是从整个供应链角度出发,对链上各个交易方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因此,需要结合供应链总体运营状况,对授信企业的主体准入和交易质量进行整体性的评审,需要从供应链关联的角度对链上各主体业务能力、履约情况,以及与对手的合作情况等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合理选择质押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建议选取价格透明、稳定、容易保值的质押物品。在物流企业的管理方面,则应该安排值得信赖、诚信度比较高的员工进行质押物的日常保管、查验、出入库等环节的操作,最好是公司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制度,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来管理质押物品,以此避免人工管理所带来的道德风险。
加快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加快建立电子化信息平台,可以实现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总量、业务结构、融资商品、监管企业合作情况等相关要素的电子化统计,进而实现日常融资货物质押及解押操作、报表统计、风险提示信息、库存和赎货情况分析等工作的电子化,使业务操作更加流程化、透明化,从而可以降低业务操作对人员的依赖,减少人为的随意性。
加强信用的建立与整合。物流企业应加强信用的建立和整合,建立客户资信调查核实制度、客户资信档案制度、客户信用动态分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同时,还要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使企业自身能够准确把握市场行情的脉搏,掌握商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情况变化规律,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这将有利于质押货物的正确评估和选择,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质押物的评估失真。
视点2:政企合作规避物流金融风险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选择和保管,以及内部操作运营。
以仓储为例,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客户资信风险。客户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对仓库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滚动提货时提好补坏,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二是仓单风险。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但目前仓库所开据的仓单还不够规范,如,有的仓库甚至以入库单作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提货凭证;三是质押商品选择风险。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因为有些商品价格季节性波动较大,有些商品保质期短而极易变质。若以此类商品作质押,风险则难以管控;四是商品监管风险。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由于仓库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一方决策的失误,极易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
那么,物流企业又该如何规避供应链金融风险呢?
首先,要加强对物流监管方的准入管理。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物流监管方起到的是“监管者”“中间者”“信息中枢”的作用。物流监管方不仅受银行委托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实现专业化的监管,确保质押物安全、有效,而且还掌握了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货物出库、运输、入库等信息的动态变化。银行正是通过物流监管方对质押物的监管来实现物流和资金流的无缝对接。但是,当前物流监管方中存在的缺乏专业技能和诚信、企业资质参差不齐、运输和仓储监管的规范不标准,以及借款人和物流企业联合欺诈银行等现象,使得对物流监管方的准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防止物流监管方操作不规范、管理制度缺陷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则应该重点选择经营规模大、知名度较高、资信情况良好、管理技术先进、操作规范完善、监管程序严谨,以及员工素质较高的监管方进行合作。
其次,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中小企业的特点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这就对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银行要努力提高对中小企业真实信息的掌控能力,把握好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能力、信用意识、资金运营、资产分布,已及关联交易等的真实情况;二是银行要通过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如实揭示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风险,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控制量,防止信用评级不客观和授信不及时而把优质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三是银行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规范贷后管理操作程序,深入企业跟踪检查,实行贷后动态监控,掌握企业的贷款使用、存货增减、货款回笼、固定资产变化等情况。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行业与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了解企业的偿还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从而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地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地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有效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的目的。
然而,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在供应链金融中,其实际运作会牵扯到很多不同类型的企业,因此极易滋生风险问题和法律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层面给予一定的宏观调控,组织法律、物流、金融领域的相关人才制定一个完善的、具有很强适应性的法律制度来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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